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昨(3)日召開「公布藝文展覽場所之建管、消防及空氣品質查核結果」記者會,抽檢15家大型藝文展覽場針對定型化契約、建築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空氣品質等4指標進行調查,調查發現,除定型化契約全數合格外,其他3項都有展場不合格。

建築安全管理中,包含國立台灣博物館、故宮博物院及十三行博物館3家不合格,多違反安全梯及防火門進出相關規定,消防安全管理,則是國立歷史博物館、高雄市立美術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及國立台灣美術館等4家,問題包括緊急及照明設備故障、地毯沒防焰標示、消防水帶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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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消保處首次與環保署合作抽驗的空氣品質(二氧化碳),不合格得僅故宮博物院1家。

行政院消保處長劉清芳指出,這次共查15家大型藝文展覽場所的建管、消防、空氣品質查核結果4項內容,共計7家有不合格情況,但絕大多數都已改正,消費者過年全家可以安心去看展。

這次抽檢比較特別的是,消保處首次與環保署做空氣品質檢測,查核結果只有故宮博物院超出二氧化碳濃度1,000ppm標準,達1,488ppm,但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補充,包括中正紀念堂、台北市立美術館在平日抽檢到的平均值也有900多ppm,假日人多時恐怕會超標,已請館方注意控管。

「故宮在複驗時已改正。」環保署空保處專門委員徐淑芷也說明,預計今年1月中將公告新增公告6大類場所納入空氣品質控管,這次受檢的博物館及美術館都包含在內,未來公告之後,所有博物館、美術館都要在1年內提出空氣品質維護計畫,並要自行做檢測、定期申報,環保單位也會進行稽查,不合格時會要求張貼空氣品質不好標示,而被限期改正空氣品質而未改善,則將罰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可按次處罰。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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