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22)日逐條審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中國國民黨多位立委以程序發言及會議詢問等方式反對審查,開始進行逐條審查之後更提了多項修正動議,包含將「威權時期」從日本時代起算到阿扁下台,段宜康在各委員針對條文發言後後都直接以表決處理,中國國民黨立委認用表決處理法案的做法「不符合民主」,在審查完第三條後就集體退席抗議,時代力量和民進黨則接著往下討論並進行條文的修正,法案最後也順利宣告審查完竣,將在下週一確認議事錄後交付黨團協商,再送院會進二、三讀。

中國國民黨立委發言時大多重複先前反對《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說法,包含「只針對國民黨」、「撕裂社會」、「臺灣經濟已經很差了應該先拚經濟」、「沒有更重要的事嗎?」等等。此外,多位立委也質疑段宜康為何只排了民進黨版的促轉條例,有處理原住民問題的時代力量黨版及中國國民黨立委所提的法案今天都沒有排進來,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更表示轉型正義若不處理原住民問題,總統蔡英文八月一日對原住民的道歉將是「史上最廉價的道歉」。

段宜康針則回應解釋,若認為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跟原住民的權利回復,是競合的、是衝突的,這絕對是錯誤的概念。他指出,時代力量提出的歷史正義法案時間點從一六二四年開始起算,廖國棟的法案則是從ㄧ五八二年,親民黨團、高金素梅提的也是從一六二四年起算,只有民進黨的法案是聚焦處理民國三十四年到民國八十年威權時期的問題,所以今天只排此案。他認為原住民民族的問題位階更高,時間更久,應該要另外處理。但時代力量立委Kawlo Iyun Pacidal也隨即質疑,「另外處裡的時間到底是什麼時候?」「若沒有明確時程都只是空言而已!」。

民進黨提出的促轉條例明定本法將處理「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不法行為與結果」,將在行政院下設獨立機關「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並揭示「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司法不法」,「處理不當黨產」及「其它轉型正義事項」五項工作原則。此外也定義「威權時期」為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至八十年四月三十日(即從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宣布投降開始至中華民國終止動員戡亂時期結束)。

中國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民進黨版定義的威權時期是從民國三十四年到七十六年,這也是臺灣經濟最起飛的時段,都只說我們是威權很不公平,而法案說要清除威權象徵,但臺灣現在很多路名都是中山、中正及經國,難道都要改掉?

同黨立委孔文吉則提出修正動議,在工作項目加入調查及返還原住民土地等規定,但刪除了處理不當黨產的條文,原本民進黨立委陳瑩和時代力量立委Kawlo Iyun Pacidal都加入孔文吉的提案,但陳瑩在審查時發言表示,她本來沒有看到刪除處理不當黨產的規定,原住民有很多土地其實都被國民黨變成黨產,刪除這個和原住民的權利衝突,她要撤簽,Kawlo Iyun Pacidal表示因為同樣理由她也要撤簽,這個修正動議最後也被否決,通過民進黨提出的原條文。

處理第第三條用詞定義時,中國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提修正動議將「威權時期」改為「中華民國前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至九十七年五月十九日」(即從日本時代開始至馬英九上台結束),段宜康一樣在各位員發言後直接表決處理此條文,修正動議同樣遭到否決,通過民進黨提出的原條文。

中國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在處理完第三條大聲抗議,認為委員會怎麼可以這樣處理法案,每一條都表決,段宜康則回應他都充分讓每個想發言的委員表示對條文的意見,就進行表決處理,完全符合議事規則。王育敏仍大聲抗議,痛批這樣不符合民主,後來中國國民黨立委便如同之前不滿內政委員會延長開會時間審查《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一樣,以「集體退席」表達抗議。

中國國民黨立委集體退席後,民進黨與時代力量的立委繼續審查法案,時代力量建議的「吹哨者條款」也以修正動議入法,為來協助調查真相者將能準用《證人保護法》相關的規定免除刑責,促轉會以可以免除協助調查的公務員人員可能面臨的行政責任,此外也明定促轉會的調查行為是《個資法》所規定的「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之事由」 ,免除個資法相關的限制。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也提出修正動議,將第十九條的「文書、圖畫、物品」修改為更具體的「政府機關、政黨及二二八基金會所保管之政治檔案」,並通過原條文規定,若毀棄、損毀或隱匿這些政治檔案,將可處五年的有期徒刑。

全案二十一個條文也在下午六點多宣告審查完竣,段宜康表示此案將交付黨團協商。為了防止中國國民黨提出復議杯葛,尤美女也先提出復議,委員會並表決不通過復議,此案因此不得再度提出復議案,將在下週一確認議事錄後交付黨團協商,再送院會進行二、三讀。段宜康也在臉書預告,他將於下週一排審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返還權利相關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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